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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日期:2022-06-09

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  入学对象

璧山区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二、  入学办法

1. 父母在璧山区域内有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其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注:学生自出生登记户籍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因父母无自购房,且长期和父(母)共同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上,视为父(母)有实际居住的自购住房。

2. 父母在璧山区域内务工、经商,无实际居住的自购(自建)住房,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且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根据指定小学的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注:璧城、璧泉街道周边指定小学包括蒲元小学、河边小学、来龙小学、狮子小学、大鹏小学、大兴小学。

三、  登记办法

璧山区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请于2022年7月4日至8日到就近的教管中心现场登记。

入学登记材料包括户口簿、房产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的用工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明。特殊人群子女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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