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2025版 )
一、三好学生选树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爱国爱党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多元化的社会实践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选树标准
符合“三好学生”的选树条件,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班集体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选树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美育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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