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1422327
主要职责 :
(1) 宣传贯彻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健全保护制度。
(3) 负责保护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4) 负责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引导公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5)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做好辖区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6) 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2) 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健全保护制度。
(3) 负责保护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4) 负责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引导公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5)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做好辖区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6) 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7)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9)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共他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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