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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3

2024年,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璧山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要求,加大对网络宣传信息及公开发布的信息内部审核力度,压实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公开栏目标准化设置、政府信息规范发布。对日常监测到的敏感信息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林业局门户网站和璧山林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作用日常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网站维护,确保网站安全稳定,保障公众获取信息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审批发布制度,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相关局属单位负责对应栏目的信息编录、校审,确保公开内容无涉密和敏感事项,逐级审核文稿,经领导批示后由专人负责发布,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2025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巩固好已有成果,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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