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璧民许准字〔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准予重庆市璧山区戏曲艺术协会 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璧山区戏曲艺术协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璧山区戏曲艺术协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璧山区戏曲艺术协会名称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戏剧家协会”;法定代表人由“高儒碧”变更为“沈代凤”;业务主管单位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住所由“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民主路46号”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解放路31号”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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