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准予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帝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帝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帝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帝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由何传东变更为马超荣。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