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6-00204 | [ 发文字号 ] | 璧民许准字〔2026〕57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准予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小学 家属院业主委员会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小学家属院业主委员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注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小学家属院业主委员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登记。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你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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