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6-00205 | [ 发文字号 ] | 璧民许准字〔2026〕56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8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准予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团堡社区 用水户协会住所等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团堡社区用水户协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团堡社区用水户协会名称等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团堡社区用水户协会名称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岳社区用水户协会;法定代表人由向芷娴变更为雷宇;住所由璧山区璧泉街道脂山路1号附89号变更为璧山区璧泉街道永嘉大道115号附53号。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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