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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璧山区社区“孝心食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02


璧民发〔201969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璧山区社区“孝心食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各相关部门

《璧山区社区“孝心食堂”工作方案》经区政府第67次常委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璧山区社区“孝心食堂”工作方案》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191011

附件

璧山区社区“孝心食堂”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重庆市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现就建立社区孝心食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构建“15 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通过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孝心食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助餐服务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感。2019年开始试点,视试点开展情况,报区政府同意后,逐步在区内有条件的镇(街道)推开。

二、开展试点

(一)试点范围。选取璧城街道、璧泉街道为试点单位,原则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一个“孝心食堂”中心厨房。以社区养老服务站为依托,建立“孝心食堂”就餐点,由中心厨房配送。

(二)服务对象。“孝心食堂”服务对象为璧山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

(三)试点期间只提供工作日午餐服务,视运行情况和需求报区政府研究调整助餐点和助餐时间。

三、重点内容

(一)选址布局。“孝心食堂”选址要在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给排水等市政条件好,远离噪音等污染源,便于寻找的显著位置。“孝心食堂”原则设置在地面一层,基本就餐餐位原则不少于50,配送点一般以社区养老服务站为依托建立。

(二)标识管理。“孝心食堂”应统一命名为XX街道(镇)XX社区“孝心食堂”,由区民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孝心食堂”原则上使用门楣标识,悬挂于正门上方醒目位置。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应用门楣横标识的,可选用竖标识或墙体标识,并悬挂于“孝心食堂”正门侧方醒目位置。在标识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更改标识的名称、图案、颜色等。“孝心食堂”应在室内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以及老年人优惠收费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投诉电话、助餐订餐流程,从业人员健康证应收齐备查,做好服务指引,接受群众监督。

(三)准入条件。“孝心食堂”原则上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承接经营。一是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行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是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是应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食品加工场所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物、不洁物;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食材要求。“孝心食堂”应当根据老年人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民族习惯和禁忌,每周要公开食谱,食材要做到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合理均衡、卫生洁净、新鲜环保。

(五)运营方式。“孝心食堂”实行预约登记就餐制,通过“璧山城市生活网”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预约。运营机构于前一日晚22时前接受预约并登记就餐信息,预约成功即行扣费。

(六)补贴标准及方式

1助餐补贴。“孝心食堂”经营机构一般提供餐标为每餐12元。璧山籍60岁以上老年人由政府补贴3/餐,由“璧山城市生活网”直接补贴到对象。

2运营补贴。“孝心食堂”建设装修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参照《璧山区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方案》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区内同类补贴。

四、试点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助试点街道开展“孝心食堂”的运营和监管,根据运营情况,及时总结、建立、调整相关配套措施;与区财政部门共同加强运营机构的监管,对。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孝心食堂”开办全过程技术、业务指导和业务许可服务。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助餐补贴、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资金筹集、审批、拨付。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璧山城市生活网”养老信息平台的接入运行协调工作,为“孝心食堂”提供线上服务。区信访办要协助试点街道做好信访预判和维稳方案,指导试点街道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璧城街道、璧泉街道要切实履行“孝心食堂”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摸清服务需求,及时落实选点地址,考察运营机构,通过招标或报区政府研究同意,与运营机构签订运营协议,协助运营机构做好助餐人员认定比对和助餐补贴的审核,做好试点期间的稳定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孝心食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孝心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督导,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膳食安全质量的抽样检测,结合“孝心食堂”的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区民政局负责对试点“孝心食堂”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的评估,按照第三方机构评估意见,提出监管指导意见。区发改委负责“璧山城市生活网”养老服务平台的监管,保障线上服务的落实;与相关部门一起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诚信清单,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让不诚信的企业退出璧山养老服务市场、不诚信的个人及家庭受到相应的处罚。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发挥效能,防止套取、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璧城街道、璧泉街道要加强“孝心食堂”运营机构日常运营的质量监管,按照服务合同对服务企业的助餐配餐服务提出监管意见,对服务质量向有关机构提出建议意见,按合同协议约定执行。运营机构必须诚信经营,诚实收费,经营中心厨房必须确保准时配送到配餐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餐,确保食材新鲜和保温。

(三)加大宣传推介。试点期间,宣传、老龄、民政部门等要积极引导区内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发挥媒体优势,营造爱老、敬老、孝老氛围。试点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加大“孝心食堂”运营目的、运营特点、服务标准、社会效益的宣传引导,防止负面效应。各镇(街道)要收集反馈辖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强化对服务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正面引导,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好事办好,将区委区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


附件:“孝心食堂”标识标牌


附件

                  

                      孝心食堂”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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