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璧财农〔2022〕121号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区东风林场:
经区政府批准(璧财农便〔2022〕112、113号),现将市财政局以渝财农〔2022〕131号文下达我区的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803万元安排给你们,其中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703万元,专项用于璧山区2023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182万元,璧山区丁家街道三五村、天灯村2023年儿菜加工建设项目160万元,璧山区正兴镇大面坡村2023年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176万元,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2023年茶叶产业发展项目47万元,璧山区河边镇新四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试点项目138万元;区东风林场100万元,专项用于重庆(璧山)特色林木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安排金额等详见附件1。
此项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年终决算在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列报支出。同时,将该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 璧山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项目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备注:璧财农〔2022〕121号文此次下达资金803万元,在璧财农〔2023〕109号文收回再安排资金3.3745万元:https://www.bishan.gov.cn/bmjz/bm_97237/qnyncw/zwgk_92018/jczwgk/spsxczxly/xjzjjxm/fpjg/202312/t20231222_12737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