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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4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2-20

璧财预〔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区本级预算已经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预算约束,优化资金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在下达的部门预算额度内,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不允许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变更事项。当年需追加预算的,首先通过调整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结构解决,不足部分再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安排;进一步加强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支出总额不突破预算;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各预算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坚持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通知》(璧山委办〔2022〕83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渝财预〔2023〕7号)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其他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坚持“三公”经费较2023年“只减不增”,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突出绩效导向,提升资金效能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的执行管理,保证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目标实现或预算资金调整需重新申报绩效目标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和审批流程,随预算一起调整。以“事前、事中、事后”为关口,践行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过程呈现预算申报前、预算执行中、预算执行后的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规范采购管理,落实采购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璧财发〔2023〕123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年度政府采购计划,严禁拆分采购项目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严控“三公”经费类政府采购超预算和无预算采购。对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执行政府采购。对于急需、特需的计划外采购项目,按经费预算追加的程序落实采购资金。对年中新设单位确需新增政府采购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细化公开信息,打造“阳光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重庆市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璧财发〔2020〕130号)的规定,务必于2024年3月5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部门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交区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并由区财政局业务科室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6)单位收支总表、(7)单位收入总表、(8)单位支出总表、(9)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10)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1)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2)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12张表格,以及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三公”经费增减、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应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绩效目标按照《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璧财发〔2023〕72号)的模板进行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中无数据的表格仍应一同公开,不得删减,并在无数据表格底部添加相应备注说明。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是预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形式的完整性、公开的及时性负责,并提前做好舆情应对。

附件:  1.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自行下载)

      2.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区绩效中心拷取)

      3.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自行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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