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剂安排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乡村振兴项目区级资金的通知
璧财农〔2025〕103号
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区财政局《关于调剂安排区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项目区级资金的请示》(璧财文〔2025〕237号)已经区长办公会原则同意,现将你中心“七塘镇建设村数智农业试验示范项目”等3个项目690万元,调剂用于“璧山区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及乡村振兴氛围营造”等10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详见附件1)。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同时,将该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璧山区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剂明细表
2.2025年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0个)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8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