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安排璧山区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的通知
璧财农〔2025〕133号
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经研究,同意区农业农村委《关于2025年度部分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的函》(璧农函〔2025〕302号)将安排给你单位的“璧山区脱贫户2025年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等3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18.694581万元(市级资金18.574581万元、区级资金0.12万元 详见附件1),调剂安排璧山区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以增加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收入。原“璧山区脱贫户2025年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等3项目资金调减后,列支科目、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不变,效益指标可随资金调减相应降低。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年终决算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支出经济科目“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中列报支出。
附件:1.2025年度部分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剂安排明细表
2.2025年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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