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号)提前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35万元(中央资金1042万元、市级资金1093万元),专项用于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资金420万元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本次提前下达我区的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35万元,提前安排你单位,专项用于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具体用途及列支科目详见附件1。资金经区人代会批准后,由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规范使用。
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由你单位对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由你单位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璧山区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明细表
2.2026年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2个)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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