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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收回2023—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用于安排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12-25

璧财农〔2025〕134号


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根据区政府对区财政局《关于收回2023—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用于安排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的请示》(璧财农〔2025〕116号)的批示精神,现将因项目结算审减“大兴镇万民村2023年金丝皇菊中草药集散中心”等11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57.206551万元(详见附件1)收回后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璧山区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1. 璧山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历年结余收回及安排明细表

2.2025年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51225

(此件主动公开)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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