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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璧山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1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发〔20244号精神,现将璧山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贴息条件

(一)申报贴息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申报贴息范围

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不包括建设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设施种植方面。主要用于完善现代设施种植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温室、大棚等标准化温室设施,配套无土栽培装置、低成本水处理、水肥一体化等辅助生产装备,配套产地预冷设施、分级包装、低温配送等生产配套设施,配套自动通风、电动卷帘、小型打药机与智能调控系统等信息化与智能作业装备;配套实施现代设施种植业改造提升,加快老旧低效温室设施结构改造;建设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育秧设施设备;建设集约化育苗生产设施、自动化育苗装备、温室大棚环境精准调控装备。

2. 设施畜牧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圈舍;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配备饲料收贮与加工、精准饲喂、疫病防控、粪污处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和智能化养殖管理系统等。

3. 设施渔业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工厂化养殖车间;已建设施渔业提档升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4. 仓储保鲜和烘干方面。主要用于建设预冷冷却设施设备、冻结设施设备、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等。

(三)申报贴息要求

享受贴息政策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必须已经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8号)要求,录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网址:acpmp.agri.cn),并于2024117日前完成贴息信息填报。

(四)负面清单

以下情形不予贴息:

1. 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

2.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3. 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

4. 贷款本金或利息季度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

5.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6. 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 存在大棚房整治、环评及检疫不达标等问题;

8. 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贴息标准

(一)贴息时间

本次贴息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期间贷款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方面所产生的利息

(二)贴息金额

正常履行还款责任的建设主体可申请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建设主体2023年度累计获得的贴息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不得与农产品加工贴息等其他市级以上贴息政策重复支持。

如因贴息补助资金不足时,按建设主体申报的贷款贴息资金总额度与贴息补助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

三、申报材料

(一)《璧山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请表》璧山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银行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等复印

件(加盖申报主体鲜章)。

(三)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采购)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明建设资金支出的材料

(四)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贴息流程

(一)组织申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建设主体申报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政策答疑工作。各建设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准备申报材料,按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411818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区行政中心1号楼413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786580341@qq.com。联系人:曾永江,联系电话:15923150792

(二)区级审核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对贷款贴息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拟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五、其

(一)各镇街要将本通知发放到辖区内建设主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均能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

(二)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主体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

(三)建设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各级部门工作人员在贴息资金申报、审核、拨付中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如有违背,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将纳入信用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并收回贴息资金。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璧山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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