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璧山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收入“注水过账”、虚构合同或交易、制造虚假流水;将财政专项资金违规计入经营收入;收入少记、漏记、不入账;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科目使用错误、计量不准确。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实问题。资产误录、重录、少录,应确未确、移交不及时、手续不全、权属不清;账款、账实、账证、账账不符,登记不精准、信息不完整;确权未经民主程序、未公开公示;应确权到村资产未登记入库、未录入全国监管平台。
(三)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问题。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双超”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主体、程序不规范;资源资产发包、租赁、工程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
(四)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问题。违规对外出借资金,向内部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超长期限出借、未按期收回本息、无息低息出借;以口头约定或白条出借资金。
(五)村集体违规举债问题。行政推动集体组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投入平台公司;超越承受能力新办公益事业,导致债务增加。
(六)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流于形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
(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采购或招投标不规范,暗箱操作、违规发包、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资料不全、支付不规范、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转包。
(八)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优亲厚友、重复记工、虚报冒领、虚开套现;虚假列支、拆分项目、违规承揽。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监督邮箱。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529532029@qq.com(璧山区农经站),邮件主题请注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二)来信来访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430办公室),或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上述地址。
(三)举报电话。023-41427759。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征集范围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