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内外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将一家一户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生产环节,委托服务主体完成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对于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实施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遴选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精神,选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要求
经自查符合文件规定基本条件的服务主体,提交工商执照、农业机械设备及农机手等相关资料至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存档备查,具体提供的档案资料如下:
一是服务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专业合作社证书或家庭农场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复印件,注册时间要满足两年以上。
二是服务主体要提供在注册时间以后给种植大户或小农户服开展机耕、机插(播)、植保无人机作业和机收服务的作业单或相关依据。
三是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的详细清单和图片。服务主体自行购买的提供发票复印件,如租赁的农业机械和设备则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打款证明。
四是服务主体提供作业服务的农机手花名册及农机驾驶证复印件、无人机操作证复印件等资料。
五是服务主体须在中国农业社会服务平台注册,并及时更新服务主体开展服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6月15日;联系人:朱三林,电话18983392193;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185号606室;申报资料电子版请传邮箱850051602@qq.com。
四、其他事项
1.参与璧山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可直接纳入璧山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名录库,无需再申报。
2.对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3.请各镇街及时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申报。
附件:1.璧山区遴选服务主体农业机械和设备清单
2.璧山区遴选服务主体工作人员和农机手花名册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
附件1
璧山区遴选服务主体农业机械和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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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来源 |
农机原值(元) |
备注 |
附件2
璧山区遴选服务主体工作人员和农机手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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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联系电话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
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合格证证书编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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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机型 |
证号 |
有效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