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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26年牛羊等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6-06-10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直联直报系统名录的养殖场。养殖场的设施设备、相关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项目内容

1. 补贴对象

年出栏5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经营主体、年出栏2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经营主体、存栏2万羽以上的蛋鸡养殖经营主体等。资金不足时,优先支持牛羊产业贷款贴息。

2. 贴息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特别说明: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不纳入本次贴息范围。

3. 贴息范围

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等畜禽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4. 补贴标准

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2025年LPR最低值是3.0%,此次补贴标准按照1.5%进行补助。本项目优先支持牛羊产业贷款贴息,若对牛羊产业贴息补助资金不足时,实际补贴金额按比例折算;若优先支持牛羊产业后还有剩余资金对其它畜禽产业进行贷款贴息,当剩余资金按1.5%贴息不足时,实际补贴金额按比例折算。

5. 资金来源

市财政局下达的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申报;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查汇总后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1. 《璧山区2026年牛羊等畜禽产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表1);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2025年、2026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

4.  2025年1月至2026年8月养殖档案复印件;

5.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的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贷款资金的收、支需通过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未办营业执照的养殖场贷款资金的收、支需通过养殖场负责人的银行账户);

6. 区县以上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养殖场提供负责人的征信报告。

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各申报主体做好资料存档。

(二)报送方式

各镇街将申报单位的项目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2份);同时将附表1、2电子件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人:何兴胜,电话:17723589973,电子件收件邮箱:1321316333@qq.com。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企业收到贴息资金后,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账务处理。

(二)各镇街要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

附表:1. 璧山区2026年牛羊等畜禽产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 2026年牛羊等畜禽产业贷款贴息镇(街道)审核汇总表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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