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璧山区农作物蜜蜂授粉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提供农作物授粉服务的蜂农、养蜂场、养蜂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及开展农作物授粉的种植大户、种植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蜜蜂授粉补贴项目。具备蜜蜂授粉相关研究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三方机构可申报以授粉蜂质量验收、授粉效果评估、蜂授粉技术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推广和效益评估项目。
2. 授粉作物连片种植面积要求如下:大田种植不低于20亩,大棚种植不低于5亩。
3. 授粉服务主体为养殖蜜蜂50箱(含)以上,养蜂2年(含)以上的养蜂户等主体,具备蜂群运输、饲喂、授粉期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条件,有转地放蜂经验的优先。参加授粉的每箱蜂群势不低于4脾足蜂,蜂王健在、产卵旺盛,子脾整齐、面积大,有大量适龄采集蜂,群内蜜粉储备充足,无分蜂热迹象。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助标准
1. 蜂授粉补贴项目
(1)补贴对象:提供农作物授粉服务的蜂农、养蜂场、养蜂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及开展农作物授粉的种植大户、
种植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主体。
(2)项目截止时间
蜂授粉项目实施周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各申报主体应根据不同作物的实际花期合理安排蜂群投放时间,确保授粉效果。
(3)补贴方式及补助标准
采取先申报,后授粉,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的方式。按授粉作物面积每亩补助暂定200元,若申报农作物蜜蜂授粉面积超过2800亩,可按比例降低补助标准,补助总金额控制在56万元。
2. 技术推广和效益评估项目
(1)补贴对象:具备蜜蜂授粉相关研究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第三方机构1个,经公开遴选确定后签订技术合作协议。
(2)补贴方式及补助标准: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实行包干价,金额为6万元。
3. 本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申报主体确定后,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项目实施完成,经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走拨款流程。
4. 资金来源
从市财政局下达的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程序
1. 蜂授粉补贴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向项目实施所在地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申报(同一项目涉及多个镇街的,向申报单位所在镇街申报即可),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2. 技术推广和效益评估项目:参与遴选单位直接向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提交参选资料。
四、申报时间要求
1. 蜂授粉补贴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 7月 30 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
2. 技术推广和效益评估项目: 参与遴选单位于2026年9月 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 蜂授粉补贴项目,申报单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2026年璧山区蜜蜂授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蜂授粉地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5)蜂群来源证明(如:租赁蜜蜂授粉协议、购买蜜蜂协议、自养蜜蜂证明、养蜂户提供授粉服务承诺书、养蜂户的养蜂证等)。
(6)其他补充材料
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各申报主体做好资料存档。
2. 技术推广和效益评估项目,参与遴选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开展蜂授粉相关工作的简介
(2)蜂授粉技术推广和授粉效益评估项目申报书
(3)其他补充材料
凡审核通过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报送方式
各镇街将申报主体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一式两份);同时将附件1、2电子件报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人:何兴胜,电话:17723589973,电子件收件邮箱:1321316333@qq.com
六、有关要求
1. 申报主体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账务处理。
2. 各镇街要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 各镇街要加强对蜜蜂授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督促龙头企业严格履行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等签订的订单合同,确保及时回收订单农户的产品,切实保护农户利益。
4. 项目验收报账资料及资金兑付流程
验收报账资料包括:授粉服务合同(需明确项目申报单位是授粉项目补贴款的收款方)、授粉蜂群入场质量验收表、蜂群在投放地的照片、授粉管理记录(授粉地点、蜂群入场时间、蜂群数量、蜂群健康状况、群势、蜂每天开展授粉时段、记录人、授粉效果观察等,需种植户及镇街相关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相关行业人员)签字确认)、作物授粉地公示照片、组织农户观摩或技术培训照片和签到表、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验收表、收款单位收据(需盖公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资金兑付流程:项目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走付款程序。
附件:1. 2026年璧山区蜜蜂授粉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 2026年蜜蜂授粉项目镇(街道)审核汇总表
附件1 行(产)业分类: 畜牧
2026年璧山区农作物蜜蜂授粉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镇(街道)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 机:
填制日期:2026年 月 日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来源及目标
项目来源: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23号)开展农作物蜜蜂授粉项目。
项目任务:一是明确授粉总面积、拟实施蜂群数量、创建连片推广小区个数等;二是明确授粉农作物的品种、面积及花期时段等;三是明确年度技术培训推广目标;四是明确授粉预期效果等。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地点、规模面积、花期品种、授粉时间;
(二)服务主体的确定和服务合同的签订(授粉服务合同需明确项目申报单位是授粉项目补贴款的收款方);
(三)蜂群投放与管理;
(四)授粉效果评估办法;
(五)授粉技术宣传、培训(需明确受训人员数量)、推广。
(六)申请授粉补助资金标准及额度;
三、实施条件
(一)服务主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投放蜂群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建设进度安排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实施工作组,明确人员职责;
(二)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
(三)验收资料准备
六、项目实施相关单位简介
七、绩效目标(授粉面积、增产提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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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璧山区蜜蜂授粉项目镇(街道)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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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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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镇街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授粉地点 |
授粉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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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根据实施方案内容录入。汇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