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衔接的实施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璧山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合作机制。在总对总工作的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以提高劳动纠纷解决效率为目的,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逐步发展。2023年8月,通过汲取其他区县工作经验,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成立了璧山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总对总工作机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建立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后,立即建立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高效沟通机制,确保各成员单位间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案件信息和处理进展。并确定专人点对点对接,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打破行业壁垒,共享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二、因地制宜,多途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因本区条件限制,以标准制度化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有一定难度。经过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各成员单位充分研究沟通后,依托企业网格化管理体系,确定开展以灵活、机动为特点的诉调对接模式,调解场地遍及调解室、厂区、乡坝等。这减少了人员聚集的风险,也有助于劳资双方就近完成调解工作。
三、整合调解资源,分工明确,建立调解工作一条龙工作机制
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成立后,整合了各单位的调解资源,化零为整,强化了调解力量,建立了一套高效的工作机制,避免人员变动导致工作停滞的局面。
区仲裁院排查到劳动纠纷后,立即组织司法援助律师对劳动者进行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明确诉求,避免劳动者预期过大,导致后期调解困难。
在劳动者确定诉求后,由工会调解员和仲裁院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后立即通过总对总对接机制,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确认。这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巩固了调解工作。
接下来,区仲裁院将进一步深化与人民法院的合作,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更多对接模式,通过大数据等新兴科技,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力度与广度,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