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271/2026-0017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9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市璧山区聚贤职业培训学校)
重庆市璧山区聚贤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校终止办学。
请你校于2026年6月4日前,将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交回或寄回我局,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债权债务处置和教职员工、培训学员安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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