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7-150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7-08-14 | [ 发布日期 ] | 2017-08-14 |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6名,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实有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10名,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科、农村劳务开发科、就业指导科、就业训练科(挂重庆市璧山区就业训练中心牌子)、创业指导服务科。
二、单位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控制失业率。
(二)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三)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并有序流动;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四)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五)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六)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及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七)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情况
(一)决算收入说明:2016年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上年结转和结余306.38万元,当年度决算收入394.41万元。
(二)决算支出说明:2016年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决算支出519.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1.4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