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1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6 |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控制失业率。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并有序流动;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4.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及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7.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科、农村劳务开发科、就业指导科、就业训练科(挂重庆市璧山区就业训练中心牌子)、创业指导服务科;核定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实有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12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系财政全额预算的参公事业单位,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未进行机构改革,但原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149.28万元,支出总计2,149.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40万元、增长214.28%,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49.55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本年结余比上年增加6.55万元,是因安排2019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年未结余24.9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13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3.72万元,增长214.69%,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37.87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0.8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84万元,增长219.23%,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42.99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04万元,占34.18%;项目支出1,398.25万元,占65.8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35.54%,主要原因是因安排2019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9.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5.40万元,增长214.28%。主要原因是因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49.55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3.72万元,增长214.69%。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37.87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9.38万元,增长150.26%。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13.53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84万元,增长219.23%。主要原因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42.99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39万元,增长144.20%。主要原因是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增加就业补助专项资金5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22.91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35.54%,主要原因是安排2019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6.46万元,占96.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1.23万元,增长152.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增加信产招工补助资金1120万元、信产和进城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38.88万元、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1.25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中途有1人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36.58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是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2019年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0.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03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是预发2019年目标奖47.9万元、预发退休人员休养费15.75万元、发放2019年未休年假补助18.7万元、补2018年公积金13.5万元、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和年终奖调整以及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调标等支出24.1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16万元、印刷费0.8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2.84万元、通讯费14.67万元、差旅费48.65万元、维修费0.1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31.42万元、工会经费12.48万元、福利费0.4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16万元、其他交通费20.83万元、其他服务支出24.5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6万元,下降85.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万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产办使用的这辆车运行大半年,今年全年未运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因单位无人员出国出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因本年单位未进行车辆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外出招工、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4万元,下降58.4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车辆的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产办使用的这辆车4个月,今年全年未运行。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出招工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2万元,下降97.5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2万元,下降75.70%,主要原因是信产办外出招工和市场科外出举办招聘会次数大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3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0.12万元,降低0.0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年初预算减少13.22万元,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另外单位于2019年7月整体搬迁和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水电费由行政中心支出,减少了单位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16万元用于办公耗材、设备维修、报刊订阅等、印刷费0.83万元用于宣传资料印刷、手续费0.05万元用于银行资金划转、水费0.04万元用于单位用水、电费2.84万元单位办公电缆用电、通讯费14.67万元用于单位网络支出人员通讯补助等、差旅费48.6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伙食和交通补助、维修费0.12万元用于办公家具维修、会议费0.06万元会议水果等支出、培训费1.98万元用于职工外出集中培训学习费用、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对口接待支出、劳务费31.42万元用于单位临时人员工资、保险等、工会经费12.48万元用于划拨工会经费、福利费0.46万元用于单位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车辆运行维护费4.16万元用于车辆油费、保险、维修、过路费、洗车费等、其他交通费20.83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建城区内出差的交通补助、其他服务支出24.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作餐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2万元,是因年初未进行会议费的支出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75.00%,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召开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0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69万元,是因农村新市民培训费是市级项目-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经费中列支,年初未进行资金预算;培训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20.52%,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的新市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只有一辆车在正常运行)、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0%。主要用于采购璧山区智慧人力资源市声场建设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信息网络、招聘系统软件等的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455.2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实施专场招聘会30场,周二、五定期招聘大厅现场招聘会84场,完成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万元建设(资金总量143.68万元)、对镇街社保所现场招聘会进行10万元补助、对2019年村社用工接收及发布进行37.4万元补助,全年档案服务约2600人次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帮扶开州转移培训新生代劳动力300人、进行区内新市民培训1000人、回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农民工维权,维持区信产办正常运行,做好信产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为“6+2”企业送工2000人次的任务,确保“6+2”企业用工,全年为信产企事业送工3.5万人次,充分保障重点信产企业用工,开展一次规模为50人次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在全区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春节慰问5名困难人员,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所有项目进行了公示,均验收合格。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信产招工补助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张兰英1862319937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119.97 |
1119.97 |
100% |
10 | |||||
其中:上级资金 |
/ | ||||||||
区本级资金 |
1119.97 |
1119.97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年计划为区内重点信产企业送工3.5万人次,充分保障重点信产企业用工 |
全年为区内重点信产企业送工3.54万人次,充分保障了重点信产企业用工。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补贴人力资源机构数量 |
个 |
20 |
20 |
100% |
10 |
10 |
|||
送工人数 |
人次 |
35000 |
35400 |
100% |
30 |
30 |
|||
送工成本(市内) |
元/人次 |
500 |
500 |
100% |
10 |
10 |
|||
送工成本(市外) |
元/人次 |
700 |
700 |
100% |
10 |
10 |
|||
计划保障企业数 |
个 |
11 |
11 |
100% |
10 |
10 |
|||
补贴准确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用工保障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信产招工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本项目资金到达及时,项目工作全年有序开展,目标任务及时完成,补贴资金支付及时、准确无误,充分保障区内重点信产企业用工,受到用工企业和组织送工的中介机构的一致好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9.97万元,执行数为11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20个人力中介机构进行了送工,二是全年送工达到35000人次。项目执行中发现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信息来源不及时,二是与送工的机构合作欠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用工企业做好信息沟通,二是与送工机构紧密合作。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代忠文电话414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