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1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重庆市璧山区社保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养老、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工伤保险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负责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承担审核报销工伤保险费用等。承担养老、工伤保险数字化、信息化的建设,承担养老、工伤保险专用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各类养老、工伤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办理养老、工伤保险稽核业务,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指导各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主要开展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村居“两职”干部及计生专干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按照渝府[2005]121号文件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贴、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服务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临聘人员)、村居干部、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等,涉及126余万人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内设机构为10个:综合科、基金财务科、信息档案科、公共业务科、个人参保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稽核督查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30个服务窗口。

2.部门人员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7名,2020年末在编人数37人,退休职工4人,另经批准临时人员12人。领导班子成员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不存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62.99万元,支出总计1,862.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29万元、 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从而导致总收支大幅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7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71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0.1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2.8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4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8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其中:基本支出 1,288.53万元,占74%;项目支出452.82万元,占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多用1.47万元结余资金开支单位运行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2.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7.29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47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委托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774.47万元所致,资金用途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支出34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2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85.0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71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47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委托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774.47万元所致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5.8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8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委托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多用上年结余资金开支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9.27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1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委托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42.4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99.65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30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时考核,年终绩效目标及未休假报酬三项作为公积金缴费基数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7.1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单位剥离29名人员到本区医疗保障局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01万元、津补贴125.75万元、奖金5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7.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1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4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7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99.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万元。公用经费65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99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43.56万元、印刷费1.44万元、邮电费13.84万元、差旅费78.92万元、维修费1.21万元、劳务费79.63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委托业务费349.35万元、工会经费12.94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其他交通费31.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8万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并且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5万 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7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1万元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养老、工伤等社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燃油费在2018年末充值 ,本年度燃油费在本年度充值。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发生一次公务接待,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43.56万元、印刷费1.44万元、邮电费13.84万元、差旅费78.92万元、维修费1.21万元、劳务费79.63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委托业务费349.35万元、工会经费12.94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其他交通费31.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99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19万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年初预算增加了委托业务费349.35万元,劳务费增加4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8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基本未安排外出学习和培训。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未安排外出学习和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自评,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52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6个项目实施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公开于后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0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未有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7686。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社保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社保事务中心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