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服务 政策问答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2020-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组成部门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5号)精神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璧山委发〔2017〕2号)精神,2020年将对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各行业“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在我区的落实落细,对标对表做好全国和全市检查的迎检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7月

二、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各镇街、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附件1),根据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全面自查、及时整改,确保完成“七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普法工作部署情况。各镇街、各单位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情况;年度普法工作部署情况;普法办事机构作用发挥情况等。

(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情况;以案释法制度建设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重点内容学习宣传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学习宣传情况;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与自身职能职责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等。

(四)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情况。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和参加旁听庭审情况;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情况、法治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情况;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

(五)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品牌普法栏(节)目建设情况;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情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等。

(六)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情况;法治乡村建设情况;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情况;法治创建开展情况等。

(七)普法工作保障情况。普法专项经费保障情况;普法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情况等。

(八)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带有地域或部门特色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初,各镇街、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月,各镇街、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并客观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和特色亮点专题经验材料。

(三)组织检查。6月30日前,各镇街、各单位按照《璧山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要求,向区司法局报送2018年、2019年、2020年资料(分年度装订)。7月初,区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各镇街、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料报送。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自查工作,对“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进行全面客观总结,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于6月30日前向区司法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自查报告(3000字以内),并同时报送报告电子版(电子邮箱:bsfzlwh@163.com)。自查报告要多引用具体事例和数据,不需“穿靴戴帽”讲空话套话,每个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的专题经验材料需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结果运用。7月底,区司法局将根据各镇街、各单位自查报告、检查组检查等情况,对各镇街、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今年全面依法治区年度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创建重要工作。各镇街、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依法治区的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本地本部门党政领导支持,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自查、整改及迎检工作。

(二)加强成效宣传。各街镇、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提炼“七五”普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七五”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成效。要在村、社区、小区、楼栋和商圈广场、车站码头、主要干道悬挂张贴横幅、标语、海报,营造“抬头见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七五”普法宣传专栏,把成效宣传变为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的有力举措,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做好迎检准备。各街镇、各单位要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配合区司法局梳理归集相关迎检材料,积极做好迎接全国和全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璧山区迎接全市“七五”普法检查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附件3)中要求各部门、各镇街报送的材料,需要单独报送,请相关单位于6月30日前报司法局501办公室。

联系人:李万虹,联系电话,41418221,传真:41432316

附件:1.璧山区“七五”普法检查工作人员联络表

2.璧山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

标体系(试行)

3.璧山区迎接全市“七五”普法检查指标体系任务

分解表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璧司发〔2020〕1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