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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机构设置

日期:2024-02-29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工作。

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办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等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

社区矫正管理局: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变更登记等工作。负责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政治处: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培训、组织建设、表彰奖励、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督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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