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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009/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中心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免费为经济困难,且符合援助范围的当事人提供代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费用由政府支付,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二)单位构成

法律援助中心是司法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履行行政管理和法律援助双重职能。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54.2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8.1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1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54.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7万元,比2020年增加5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7万元,比2020年增加24.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预算人均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预算基数提高、应休未休年假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万元,比2020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5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估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编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30万元,比上年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编在职人员 6-10 人的单位实按公用经费定额提高10%比例编制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丽萍  联系方式:陈丽萍,电话:023-414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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