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2023年9月—2024年3月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情况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七条。
程序:
1.申报:各调委会将调解成功的民间纠纷录入重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系统,报辖区司法所初审。
2.初审:司法所应当对本辖区镇街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应当对该调委会调解员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报璧山区司法局。
3.复审:璧山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上报的纠纷案件,进行复审。
4.抽查:由司法所和璧山区司法局对通过复审的案件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随机抽取案件并给当事人打电话核实案件真实性。
5.公示:对补贴情况在区司法局和各镇街进行公示。
6.决定:经司法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后,司法局把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到调解员的银行卡。
补贴发放情况:2023年9月1日—2024年4月30日璧山区人民调解案件结案6310件,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合计:¥392750元。
监督电话:023-414382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