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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公示

日期:2025-02-06

璧山区司法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公示

抽查计划名称

具体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时间

1

2025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2.是否有违反公平竞争、低价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情况;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4.是否存在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5.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6.是否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违法行为;7.是否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8.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律所章程、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财务管理、年度考核、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制度)。

(二)律师

1.对代理案件是否存在代理不尽责等有关情况;2.对代理案件是否违反利益冲突;3.是否存在私自受案、收费、接受委托人财务等情况;4.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5.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6.是否存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违法行为;7.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8.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9.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10.是否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违法行为;11.是否存在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违法行为;12.是否存在接受对方当事人财务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违法行为;13.对代理案件是否按照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立卷归档。

全区律师事务所(包含被抽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15%

20254-6月、9-11月(共2次)

2

2025年度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的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统一收案、统一委派、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开具发票等;3.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4.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管理情况;5.是否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是否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情况;2.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3.对代理案件是否按照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立卷归档;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正当交往等情况。

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包含被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50%

20254-6月、9-11月(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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