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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43N/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围绕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推动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对标对表完成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重大行政决策权,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审计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业务审定和整改落实进行全方位的督导和管控,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汇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

1.依法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宣传和监督。 一是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和值守工作,用实际行动展现审计干部的责任和担当。二是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三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审计,依法对企业审批流程的精简和减费降税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2.依法保障脱贫攻坚成效。将扶贫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重点关注“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板块,确保扶贫各项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行业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

3.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我局2020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采取独立开展和与经责审计项目相结合的两种组织方式。一是单独实施了1个镇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二是在1个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增加了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内容,并将发现的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问题一并纳入经责报告中反映。

4.聚焦审计项目,推进各项审计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一是发挥“宏观工具”作用,完成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党和国家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二是深化本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完成收购贫困户农副产品的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五是以投资转型为契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进一步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作用,将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相结合,出台各项制度文件5项,进一步优化了审委会工作和协作机制,建立了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国有企业监督的沟通会商制度,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了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和督促办理工作流程,为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2.发挥联动优势,提升监督合力。持续探索“巡审结合”方式,将2020年被巡察单位全部纳入审计监督,与区委巡察办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3.建立和完善机关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审理工作的通知》等3项制度,调整了案件线索领导机构,规范了案件线索移送。

    4.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对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政府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请区政府及时废止或修订了不适应新时期下审计工作的相关文件。二是对我局出台的工作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清理意见,并及时对不适应新时期下审计工作的相关文件予以了废止。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约束。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由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从严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执法文书实施复核、审理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上准确及时公开了17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二是严格执行2人以上审计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的审计结果文书,均主动告知当事人审计事由、审计依据、救济途径等内容。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审计过程记录资料,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档案。

 3.落实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和审计移送审理委员会。建立了案件线索领导机构,明确了相关职责,规范了案件线索移送。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审计监督,多形式推进审计全覆盖。一是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轮审全覆盖。二是利用大数据对全区副处级以上的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三是不断加大审计内容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3.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2020年区审计局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告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为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依法行政,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发生。2020年,经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未因执法错误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也未发现有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八)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客观、公平、公正反映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提升审计人员法治能力。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激励和教育审计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

二、存在的不足及 2021 年工作思路

2020 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匮乏、法治能力和审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2021 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法治理论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以审促学,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确保审计监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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