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78470767F/2023-00059 | [ 发文字号 ] | 璧水发〔2023〕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1 |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中铁十一局有限公司(渝遂复线高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凡是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你公司未经我局许可,擅自从璧北河支流向家河沟取水引入蓄水池用于工程搅拌站生产,同时在搅拌站内私自打井取水,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并于今年10月31日前到我局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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