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78470767F/2025-00051 | [ 发文字号 ] | 璧水发〔2025〕93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30 |
关于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宜简-矿泉水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和“宜简-矿泉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宜简-矿泉水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政府东北侧的玉林村,距离镇政府约2km,距璧山城区约23km。本工程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建设用地面积15414.6㎡,总建筑面积29551.95㎡。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购置矿泉水桶装和瓶装生产线。拟建项目完成后,拟生产300mL、600mL、12L规模瓶装矿泉水,共计年产10.55万吨瓶装矿泉水。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重庆质正食品有限公司取水口位于璧山区健龙镇玉林村,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本次取水井井深126.1米,所在含水层为须家河组六段,取水井经纬度为东经106°12′41″,北纬29°22′10″,日取水水量为450m³,取水方式为提水。取水泵站采用装机22kW的潜水泵提水方式取水,管材为304不锈钢管,额定扬程95m,额定流量60m³/h。输水管道管径为100mm,长度约100m,经DN100的不锈钢管管道进入水处理原水罐,经过水处理工艺后进入生产车间,保证厂区的工业用水,原水经厂区内一体化净水设备后,将原水制备为纯水后供厂区生活用水及生产辅助用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该项目地下水年取水量为16.425万m³,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六段作为本次取水层,分布高程较低(280~500m),地下水主要在岩层露头区接受大气降雨入渗补给,沿岩层层面或构造裂隙运移富集而成。项目日取水量为450m³,占枯水期涌水量的68.71%,该取水水源满足项目取水需求。
因此,在水量方面,工程取水是可靠的、有保障的,也是可行的。
四、退水方式
目前厂区正在建设中,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初期场地平整、地基的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浑浊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时,将产生少量含SS和石油类的废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22m³/d,污染物以SS为主,含少量石油类,施工期施工废水量较小可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2.1m³/d,施工人员可临时使用项目现状房建施工营地及利用现有农房,作为附近农民用作农家肥。
项目运行期退水由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主要指标(COD、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丁家沟,最终汇入健龙镇璧南河。本项目生产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设计厂区管网较为完善,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7.2万m³/d,项目退水总量4.29万m³/a,处理能力大于总退水量,排放规律为间歇排放,退水方案可行。
本项目用水环节设计科学合理、各单元用水水量平衡,施工期用水不产生外排污废水,符合相关水资源管理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取退水影响
该项目年取水量为16.425万m³,取用须家河组六段地下水。该项目取、退水既没有对区域的水资源量和水质造成影响,也没有对该片区的正常用水造成影响。因此,项目的废污水排放对其他用户基本无影响,取、退水不需要进行补偿。若项目在实际建设或取水过程中对其他用水户造成影响,业主单位承诺按相关政策妥善解决。
当发生突发性污染事件时,设置事故池,制定污水事故防范措施和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必须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六、节水评价
本项目用水定额为1.509m³/t,用水定额均小于同行业先进值指标(1.6m³/t)与同类型项目指标(1.72m³/t),用水水平较为先进,指标均满足相关用水标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通过冲洗瓶水回收再利用、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分别设置计量水表、安装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减少漏损率、使用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管理等节水措施的实施,总体节水效果较好,能达到预期节水目标。节水措施方案可行,节水保障措施得当,取水规模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取用水规模合理。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版)》的通知(渝水〔2021〕156号)中瓶(罐)装饮用水制造天然矿泉水先进值1.6m³/t的要求,通过节水措施的实施,总体节水效果较好,能达到预期节水目标,节水符合璧山区“十四五”节水目标的要求。
根据本项目用水过程和水量平衡分析,本项目设计取水量为16.425万m³/a,年运行300d,通过与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项目主要指标的比对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导致璧山区及璧南河流域五级区用水量突破总量控制目标。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项目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设施)核验
鉴于本项目为在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区水利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 水利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