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将于2025年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预报及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2025年1月7日起,我市区域大气扩散条件将逐渐好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5年1月7日8时起解除主城都市区重污染天气区域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重庆市璧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璧山府办发〔2022〕43号)文件规定,决定于2025年1月7日8时解除我区自2025年1月2日起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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