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3-005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3 |
环保信用宣传稿
2023年组织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28个,为加强环评信用管理,落实环评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对环评单位记分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并建立通报机制。对环评报告中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负责任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要求环评单位建立健全环评文件质量内部管理体系;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人员职业精神和业务素养;坚决杜绝价格欺诈、扰乱环评市场等行为。对信誉良好的环评单位,审批部门采取激励性措施:优先安排评审会,审批过程中压缩审批时限等。针对信誉不良的环评单位,采取惩戒性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环评单位进行记分管理,审批过程中更加严格复核其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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