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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13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发布日期 ] 2025-12-16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宏松欣)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宏松欣电脑配件制造扩建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5-2厂房

重庆宏松欣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泓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购买重庆市璧山区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5-2厂房,建筑面积约1588.28m2。购置20台注塑机、4台钻床、10台数控机床、2台磨床、6台放电机、1台火花机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年产ABS注塑件约6750万个、模具约200套。

1、废气:油雾:机加设备顶端自带油雾分离器,工件在密闭的工作仓内湿法加工时,挥发的油雾直接被设备收集,经油雾分离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

注塑车间废气: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粉尘:自然沉降,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危废贮存库废气:设置一套“抽风+活性炭箱”处理装置,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新建隔油池(处理能力2m3/d)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产业园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3、固体废物:新建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1F西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一般固废暂存区做防渗、防泄漏、防流失处理;新建1座危废贮存点,位于空压机房旁,建筑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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