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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1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钺淋)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钺淋汽摩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龙泉村1组第6幢

重庆钺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重庆市璧山区华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龙泉村1组第6幢,建筑面积约1000㎡。购置重力浇注机3台、熔化炉3台、锯床3台、手砂轮4台及抛丸机2台等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固定支架3.5万件、T02阻力凸轮3.5万件、F车惰轮轴14万件的生产产能。

(1)废水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项目周围均为农用地,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重庆市璧山区华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旱厕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熔化、浇注废气:3台熔化炉产生的熔化废气,3台浇注机产生的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一并进入高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3台熔化炉加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湿式机加废气:由于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少,故湿式机加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自然沉降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抛丸粉尘:2台抛丸机分别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润滑剂包装桶、废钢丸、废包装、抛丸除尘灰等,新建1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域暂存,定期交由物资公司回收或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铝渣、铝灰、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切削液、切削液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隔油池废油等。新建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新建1座铝灰间,位于浇注区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设置管理制度并上墙、采取双人双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管理台账等。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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