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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蓝力咖)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蓝力咖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果蔬发酵生产线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文星街168号(3号厂房)

重庆蓝力咖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重庆德立荣物流有限公司厂房,购置清洗机、发酵罐、离心机、调配罐、杀菌罐和全自动灌装机等生产设备,投资建设重庆蓝力咖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果蔬发酵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雪莲果酵素50吨、银杏酵素50吨。

(1)废水

本项目原料清洗、设备清洗、产品检验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厌氧+好氧+沉淀”,处理能力2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和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大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北河。

(2)废气

发酵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臭气通过加盖密闭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废活性炭柱、废过滤材料、不合格原料、发酵废渣、不合格产品、发酵废罐和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不合格原料、发酵废渣、不合格产品、发酵废罐不在厂区暂存,每天由有机肥厂、饲料厂收运综合利用,废包装、废活性炭柱、废过滤材料外售废品公司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电瓶、废紫外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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