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2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24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页岩)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足221井建设工程(平台)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智灯村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页岩气勘探平台1座,部署评价井1口。建设内容主要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总投资约8500万元,预计环保投资406万元。

废气:施工扬尘通过采取场地定期洒水、材料运输车车厢遮盖等措施;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采用网电供电;备用柴油发电机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发电机和优质燃油,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排放;事故放喷废气、测试放喷废气引至燃烧池点火燃烧。

废水:钻前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农户已有的设施进行收集处理;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或定期罐车拉运至附近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钻前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井场实施清污分流,场地外雨水经场外截排水沟截流后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场地内泥浆循环系统和设备区设置有挡雨棚和围堰,确保泄漏物料不进入场区雨水系统,方井及井架基础区域的雨水收集在方井内,场地内雨水依靠井场设置的地面坡度,就地散排至井场四周设置的排水沟,汇集至井场四角4个A型隔油池处理,初期雨水泵入废水罐、储存池内用于工程施工用水,后期雨水排出场外,方井内雨水定期由污水泵泵入废水罐、储存池内用于工程施工用水;钻井废水进入泥浆循环系统循环使用,剩余钻井废水经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处理后拉运至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压裂返排液优先回用于周边平台配制压裂液,无法回用的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实施套管保护,加强管理,防止泥浆进入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污染物“不落地”处理措施,按照防渗规范,划分重点防渗区域及一般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域:等效粘土层≥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层≥1.5m,k≤1×10-7cm/s。

声环境:钻前工程施工期间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周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总平面、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控制。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噪声采取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网电供电,合理布置主要噪声源,备用柴油发电机、泥浆泵等设置板房隔声,并安装吸声材料、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燃烧池设置三面围挡,对噪声超标区域的居民,采取协商、临时搬离的方式,在噪声达标距离之外进行妥善安置等措施。

固体废物:钻前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农户现有的设施收集;钻井及储存改造工程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完钻后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罐污泥(不含油)经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压滤减量处理后,由岩屑收集罐收集并暂存于岩屑堆放区,定期转运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砖厂或者水泥厂及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或现场收集转运至有资质的集中压滤减量处置单位进行压滤后转运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油基岩屑、沉淀罐污泥(含油)经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减量处理后由吨袋或专用收集罐收集并暂存于危废贮存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由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内,完钻后用于其他井站配制油基泥浆;废棉纱/手套、废油桶、含油塑料垫层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