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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2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万承)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万承DT机箱技改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6号

万承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安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空置区域(约400m2),新增1条喷涂生产线和1条印刷生产线。预计年喷涂DT机箱15万件、印刷DT机箱75万件,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产能不变。

(1)废水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重庆南雁实业有限公司1#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为20m³/d)、2#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为60m³/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COD、BOD5、氨氮、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外排至璧南河。

(2)废气

印刷房废气(调墨废气、印刷废气、印刷清洗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经密闭抽吸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漆房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和喷漆烘干废气):先经水帘装置处理后,再经“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包装、废印版、废胶头、废棉纱、洗枪废液、水帘装置循环废液、喷淋塔循环废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位于厂房东南侧,建筑面积约3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设置管理制度并上墙、采取双人双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管理台账等。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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