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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2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彬芹)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彬芹夹具生产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8号

重庆彬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安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租用重庆惠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8号的二号厂房西北侧部分面积,建筑面积约1000㎡。购置1台激光切割机、2台CO2保护焊机、2把手动喷枪等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工装夹具300套。

(1)废水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排入重庆惠科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100m³/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COD、BOD5、NH₃-N、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外排至璧南河。

(2)废气

切割粉尘:加强通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洗枪废气和晾干废气:一并经密闭负压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废料、焊渣、废包装等,新建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车间东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域暂存,定期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包装桶、漆渣、洗枪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空压机含油废液等。新建1个危废贮存点,位于车间东侧,建筑面积约12m2。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设置管理制度并上墙、采取双人双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管理台账等。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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