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3 [ 发布日期 ] 2026-05-13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博源)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博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模具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中大街666号

重庆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用重庆华阳机电有限公司的厂房(西北侧部分),建筑面积1721.0m2,拟在租赁厂房内布置17台加工中心、4台车铣复合机、6台数控车床等设备,建成后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45万件(1281吨)、冲床模具50套(7.5吨)。

一、施工期

根据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实施,施工过程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且影响较小,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

1、废气

防锈废气和电火花废气:电火花机、浸油槽和沥干槽上方设置可移动式上吸集气罩,废气经“静电净化+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项目机械加工以湿式机械为主,加工过程中会使用乳化液,会产生少量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结合项目机械加工的特点,加工过程中乳化液用量小,项目在常温下操作,设备分散布置,故加工过程中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至车间,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排至外环境。

2、废水

洗手废水等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璧山青杠污水处理厂。生化池处理规模为30.5m3/d,位于地块西侧。洗手池下安装隔油器。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运营期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位于厂房内东南侧,建筑面积约20m2, 设标识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金属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设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地块东北侧,建筑面积约25m2。设置标识标牌、采取“六防”措施,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