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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3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同松)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同松建筑用钢筋制品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龙泉村一社

重庆同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重庆市恒龙钢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龙泉村1社厂房,并购置高速冷轧带肋热处理线、钢筋桁架生产线、压板机和焊板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同松建筑用钢筋制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冷轧带肋钢筋50000吨、钢筋桁架10000吨、钢筋桁架楼承板30万平米、水泥纤维桁架楼承板20万平米。

  1.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1. 废气

下料粉尘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点焊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铁锈、金属边角料、水泥纤维板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产生的废包装袋、铁锈、金属边角料、水泥纤维板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交废品公司回收。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电瓶。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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