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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4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1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大江动力新能源)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智能仓储及工程实验基地改建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白云大道999号

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飞扬测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内容为改建厂房部分用地12930.50平方米,建设新能源智能装备用立体仓库一座建筑面积约5350平方米,实验中心一座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投入智能化立体仓库一套,HORIBA直采排放测试设备2套,各类功率测试、性能测试及环境测试设备共计100余台套。改造实验中心用汽油集中供油系统一套。预计建成后公司汽油发动机、发电机、割草机等产品达到年产250万台套。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测试废气、性能测试废气。

测试废气、性能测试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三元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401)排放。

测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三元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402)排放。

胶粘废气、3D打印废气、3D打印打磨废气、3D打印乙醇挥发废气、3D打印喷漆废气、储油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外排综合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清洗机水泵测试废水、淋雨测试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经厂区闲置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璧山青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COD、BOD5、NH3-N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的主要噪声控制措施是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

废包装材料、废托盘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手套、废胶瓶、废光敏树脂、废酒精液、废紫外线灯管、废边角料、废砂纸、废漆罐、喷淋废水、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经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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