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设置经营性项目?
问: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设置经营性项目?答:《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