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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

日期:2024-02-29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口岸物流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牵头推进总部经济。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指导本区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

(三)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工作,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负责对外援助业务。负责商贸出国(境)团组织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统筹管理区级商贸领域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商贸领域重大项目推进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六)牵头统筹口岸物流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口岸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区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七)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商贸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推进本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区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九)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发展,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十)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及外地来璧举办的大型商贸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

(十三)牵头对接市中新项目管理局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口岸物流工作。区商务委负责牵头统筹全区口岸物流工作;制定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工作;牵头推进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牵头对接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区商务委做好口岸物流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区商务委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做好口岸物流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区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协调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农业物流发展工作。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工业物流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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