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璧山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8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文件

璧统发〔202115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璧山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调字〔202112号)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区委区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璧山区劳动力调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市级样本调查村(社区)18个,区级样本调查村(社区)17个。以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反馈样本为准。

(二)调查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包括调查家庭户和集体户。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包括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和本户户籍人口中,已外出但不满半年的人。

调查内容和时间

(一)调查内容:包括劳动力调查项目分为住户信息、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和无工作情况4个模块。

1.住户信息:包括户别、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口数、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但不满半年的人口数。

2.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登记地、住本户时间、户口所在家庭是否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毕业时间。

3.工作情况:包括您在调查时点前一周:是否为取得报酬工作过1小时以上、是否有工作但没上班、有工作但没上班的主要原因、1个月内是否会返回原工作、是否帮助家人生产经营无报酬工作1小时以上、是否有兼职、总共工作时间、主要工作时间、当前主要工作已干了多长时间、主要工作如何得到的、行业、职业、工作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类型、就业身份类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社保、是否有带薪休假、是否主要依靠平台或中间商的订单进行生产或服务、是否是公司或个体经营的创建者、创建时间、创建单位从业人数、上月工作报酬或经营净收入、是否通过互联网承接业务、是否想为增加收入工作更长时间、如有机会工作更长时间能否在2周内开始工作。

4.无工作情况:包括是否具有劳动能力、近3个月是否找过工作、找工作主要方式、已找工作多长时间、不找工作的主要原因、如有合适的工作能否在2周内开始工作、暂时不能开始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否想工作、上一份工作结束时间、结束上一份工作的主要原因、上一份工作行业、上一份工作职业。

(二)调查时点:劳动力调查的标准时间为每月10日零时,入户登记时间为每月10—16日。

劳动力调查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统计局工作职责。负责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调查员完成样本点核实、摸底、样本框编制工作;负责样本点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本辖区调查数据的审核、验收,按时上报调查数据说明。

(二)各镇街工作职责。负责调查样本村(社区)管理和调查员的选聘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调查员的调查工作;负责劳动力调查宣传动员;负责辖区内调查数据的编码及实地核查

(三)村(社区)调查员工作职责。入户核实期间,查看调查户居住情况,对无人居住的户进行空户或换户处理,安排调查登记时间、顺序,同时做好调查小区和调查户的宣传工作;入户登记期间,认真填写劳动力调查表,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登记工作完成后,按要求认真进行复查,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调查组织和实施

在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将稳就业置于六稳之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我区劳动力调查工作,对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调查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劳动力调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镇街统计员,配齐配强村(社区)调查人员,主动配合区统计局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劳动力调查制度,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规范调查基础工作。在入户走访时,及时发现和纠正样本点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做法,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和平稳衔接。

(三)建立考核制度。区统计局将根据调查员每月上报的劳动力调查表数据质量、入户情况和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区统计工作考核。

(四)做好宣传动员。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传统渠道和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劳动力调查,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对劳动力调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的作用,为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营造有利氛围。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2021325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13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