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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39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06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等职能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1、国民经济核算方面。

每月定期组织镇街、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召开核心指标监测预警分析会,深入分析研判全区经济增长形势。

2、工业统计方面。

严格做好工业企业数据跟踪监测工作,每月对数据波动较大、匹配性较差的企业进行实地排查,找准原因,确保数据质量。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面。

每月底前,到投资项目一线实地核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

4、商贸流通统计方面。

坚持每月到全区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调研走访,收集整理大量基础资料,真实反映全区消费现状。

5、服务业统计方面。

积极开展企业营销发展以及全区规上服务业各行业清理等一系列工作,优化调整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提升规上服务业占比,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后劲。

6、城乡居民收支调查方面。

每月到全区400余户收入记账户开展访户工作,掌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第一手资料,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涉农单位等开展居民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7、其他统计工作。

全面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培训各级统计人员300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综合、农业、能源、劳资、劳动力、1%人口、文化产业、居民消费品价格、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多20多个统计调查、监测活动;各专业全面加强与市局专业处室的衔接,及时掌握专业上的最新动向,确保数据真实反映璧山的经济发展实绩。

8、统计基础工作。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实施调研。例如:2015年,我局对全区667家“四上”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每月选取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基层单位进行数据质量实地抽查,及时纠正数据填报误差。

9、大型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是统计工作三大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尾数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度。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科、投资建设科、服务科等5个科室;下辖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和重庆市璧山区普查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我局在职人员63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2人,事业单位人员39人。我局现有正处级领导1人,副处级领导3人,正科级领导7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无本轮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9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7.92万元,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导致项目经费减少5.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9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0.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81万元,住房保障56.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6.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03万元,比2019年增加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55万元,比2019年增加7.9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产生的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6.48万元,比2019年减少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2个网络调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统计包干经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19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7.66万元,比上年减少22.84万元,主要原因是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6.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朱思嘉 联系方式023-41669193

101019-区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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