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58268XL/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6 |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恢复璧山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 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在璧旅行社门店、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璧山区所有高、中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璧山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不得组织前往出现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团队游客返渝返璧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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