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58268XL/2022-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旅游、服务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11-07 |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暂停璧山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在璧旅行社门店、辖区各文化旅游企业: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精神,2022年11月5日17:00起,大兴镇大鹏街115号—135号、璧泉街道瀛嘉天下水岸国际5栋被划为高风险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和《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中高风险区及调整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精神,自2022年11月5日起:
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璧山区跨省团队旅游、“机票+酒店”和旅游专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璧山区的跨省团队旅游、“机票+酒店”和旅游专列业务。
请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妥善处理退订退团等有关事项,全力维护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秩序。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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